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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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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青岛锦华初诊及住宿预约制即日起开始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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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动态


 亲爱的各位女士,为缩短您的初诊等待时间,给您提供更省心便捷的医疗服务,我院自即日起施行初诊预约制。

  初诊未到院患者,可提前7天预约初诊医生号,预约形式为不付费预约制,患者到院后需凭预约短信至一楼收费处办理就诊卡,扣挂号费取号就诊。初诊患者预约前请搜索关注【青岛锦华妇科医院】公众号,自助菜单选择‘医院服务’→‘会员充值’→弹窗选择‘去完善’,填写完善姓名、电话、身份证号码、家庭地址等信息并保存,完成个人信息公众号绑定。

 

 

预约方式

电话预约

未到院初诊患者可通过拨打预约电话:

(0532-89069599)

预约初诊医生及付主任专家号

电话接听时段:

【8:00 — 12:00;13:30 — 16:30】

 

客服预约

 

初诊患者可通过客服电话或微信

①【客服林林13370881525】

②【客服欣欣13370883086】

预约初诊大夫及付主任专家号

客服在线时间【早8:00 — 晚8:00】

 

挂号须知

1、请在就诊当日上午10点前,先到收费处缴费取号;首次来院的患者请携带身份证前往收费处办理就诊卡;

 

2、首次来院的患者不需要提前预约付锦华教授专家号,可到院就诊后根据情况进行预约;

 

3、复诊患者可根据化验结果出具时间进行预约;

 

4、取消预约请在就诊日之前,未扣费的预约号作废,并视为爽约,爽约记录达到3次及以上,系统自动禁用预约功能。

 

5、若无法进行微信预约,请拨打预约咨询电话:0532-89069599。

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!祝您生活愉快!

 

住宿预约

       同时,为给您提供方便快捷的入住办理,我院住宿即日起开放预约。您可通过电话或客服微信沟通选择合适房型提前7天进行医院住宿预约,根据预约时间到院后至四楼护士站办理入住。

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

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服务秩序,依据卫健委发布《2023年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制定我院医疗服务秩序专项整顿活动方案。

2023

11-14